发布日期: | 2012.11.27 | 截止日期: | 2012.12.07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 无标书下载 | |
招标机构: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类型: | 招标范围: | 国内 | 采购类型: | ||
联系电话: | 0769-22210782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招标地址: | |||
电子邮箱: | 网站地址: | 关联信息: | 无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资格预审公告 |
批复文号 | |
批复单位 | |
招标人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东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公告内容 |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将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4号文,现建立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并对投标人进行公开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类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2221078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9-228028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 吕工、刘工、徐工 联系电话:020-83547070, 83546005, 835417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东莞市 四、项目概况: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类工程监理项目。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12 月0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12 月0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经办理IC卡或未办理IC卡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建库的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但入库后在招标人确定具体项目正式投标人之前,投标人须建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A类IC卡。 如报名参加资审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的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企业库合格单位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大厅。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建库投标。 4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含地铁、轻轨)监理**资质; (3)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4)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5)铁路工程监理**资质。 6 、投标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及车站装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工程证明文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投标人需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IC卡,若没有,则需提供按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12家且少于等于30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类企业库合格单位。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0家时,择优选取总得分前30名的投标申请人为该类企业库合格单位。若通过资格预审具备参加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2家时,则对该类投标人企业库发布补充公告。 十、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一、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投标人企业库中**有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入库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二、关于正式投标人的确定。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将从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安装装修监理类投标人企业库的合格单位中摇珠或以投标人报名的方式或按预选承包商的有关规定选择正式投标人,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0769)28639801 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发布人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2-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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